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总则
为加强公司的物资采购管理及对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降低公司生产经营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本规定是集团公司对投资项目所需物资和集团公司各单位(各分、子公司)所购材料物资的采购进行监督管理的基本行为规范。
集团公司各单位应当按照科学有效、公开公正、比质比价、监督制约的原则,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所有采购都必须严格执行《采购管理制度》,分别以集团公司投资项目物资、各单位自行采购物资两个方面对公司所有物资采购业务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 投资项目采购管理
凡属集团公司投资的工程项目、设备等所需物资均由经营管理部进行集中采购管理。
对于集团公司投资的基建项目,其项目负责人需组织中介机构拿出预算方案及详细材料清单,经营管理部留详细材料清单一份。
在与施工单位签定施工合同前,施工单位应将工程预算书、材料需求计划表报送公司项目负责人,该项目负责人组织经营管理部与施工方在合同中列清各自采购的物资类别及到货时间。经营管理部留施工单位材料需求计划表一份。
施工中,施工单位材料采购员按照生产进度,至少提前20日将所需物资的型号、数量、拟采购单位及价格等详细情况列清,填写物资采购需求表,经公司项目负责人或其指定的基建管理员对需求物资型号、数量核实签字后,报经营管理部。
施工中,如遇材料变更事宜,施工单位需到经营管理部领取并填写物资采购变更表,经公司项目负责人或其指定的基建管理员对变更物 ……此处隐藏726个字……双方责任,因他方责任对集团公司造成影响和损失的应明确赔偿办法。
经营管理部会同公司项目负责人(或其指定基建管理员)、财务资产管理中心相关人员、公司法律事务部门、合同管理员、使用单位采购员,共同参与公司投资项目所需物资的招投标或议标过程。
公司投资的所有物资采购合同签定时,必须由经营管理部、财务资产管理中心、公司法律事务部门、项目管理员、使用单位采购员共同参与,相互监督,并实行合同会签制。
买卖合同采用国家标准合同和本公司拟订合同格式。公司所有采购合同须经公司法律事务部门审核。
第五章物资采购到货现场管理
为便于施工,减少库存及重复搬运等环节,对于集团公司投资的工程项目、设备等所需物资的购买,经营管理部在与供货方签定合同时,应要求供应商供货至使用方指定地点。
经营管理部应提前通知施工方货物到达的时间,由施工方做好卸货及存放的准备工作。
货到后,经营管理部会同公司项目管理员、工程监理到现场与施工方指定人员共同协调卸货、验货、场地存放等事宜。
第六章 责任与奖惩
集团公司各单位(各分、子公司)应当对采购管理全过程建立责任制度,明确各有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制定考核办法。
对降低采购成本贡献突出的采购人员和严格履行职责成绩显著的质量、价格监督人员,经营管理部将情况反馈给其所属公司,各单位应依据《员工奖惩规定》对其进行表彰奖励。
对违反本制度弄虚作假、以权谋私、账外暗中收受回扣和收受贿赂的人员,公司将依据《员工奖惩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本制度经集团公司董事会核准后,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经营管理部负责修改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