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省旅游局:
根据省旅游局《关于下达2011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经费并加强监管使用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拨付我县旅游发展基金专项补助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1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经财政部和国家旅游局审核批准,并已下达各地(省财政厅财行[2011]1836号)。***北部四乡生态旅游开发项目计划补助资金180万元,现资金已按规定拨付给实施单位***旅委,项目资金已拨付到具体的建设项目中。
二、资金拨付情况
1、打鼓岭景区开发项目、自驾车营地项目和黄姑河水上乐园项目补助160万元。打鼓岭景区开发项目,自建设以来共投入350万元,完成了3000米的景区游步道、9500平方米的停车场、123平方米的休闲中心、77平方米的旅游厕所及景区票房、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打鼓岭自驾车营地项目投资30万元,完成了2500平方米的露营区、600平方米的烧烤区、6500平方米的停车场及绿化、300平方米的餐厅、60平方米的厕所、40平方米的淋浴房、汉式寨门及围栏、票房、旅游标识标牌建设。黄姑河水上乐园项目投资35万元对黄姑河漂流进行改造,启动了黄姑河水上乐园项目建设,完成了停车场土地的征用和平整、护岸整治、河道清理、水上游乐设施采购等工作。
2、宏潭乡五溪山景区开发项目补助10万元。已完成五溪山口征地28亩,用于停车场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五溪山已建设完成红枫湾和黄山谷生态旅游项目,并对明代竹溪小桥牌坊进行修复,开展了佘溪廊桥和五溪山口寡妇亭保护与开发工作。
3、柯村乡红色旅游开发项目补助10万元。已完成柯氏宗祠的修葺整理,整修了祠堂内部地面,更换了所有展板并新建一座方志敏塑像。新增建了东坑摄影点及停车场。柯村乡旅游接待服务中心基础设施正在建设。
下一步,我县将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项目资金使用台账。
***旅游委员会
2011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