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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存在用地手续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时间:2023-08-20 00:44:48
关于存在用地手续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此文共710字]

【概述】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orchidw”为你整理了这篇关于存在用地手续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针对深圳市审计局在《深圳市2018年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情况审计报告》中指出我街道华一学校存在用地手续不完善的问题,我街道高度重视,认真对照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华一学校用地为原沙井镇政府自征地,用地面积约48530.62平方米,现状有12 栋建筑物,建筑面积约58820.19平方米,主要包括教学楼(初中部)、学生宿舍、华一幼儿园、小学部教学楼、高中部教学楼、体育器材室、学校门卫室、教师及外籍学生宿舍等。该学校建筑于2009年9月参加宝安区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信息普查登记,申报用地面积48530.62平方米,建筑面积31190.17平方米,共5栋建筑物,主要包括教学楼(初中部)、学生宿舍、华一幼儿园、小学教学楼、教师及外籍学生宿舍(现状为住宅华瑞阁)。由于土地和房产存在历史遗留问题,截止目前尚未完善土地和房产手续。

二、整改情况

根据《区研究上级审计机关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专题会议纪要》,要求通过“三规”处理完善手续,我街道按照“三规”处理流程开展整改工作:

(一)已完成该校区现有建筑物 “三规”处理核查的前期工作,包括建筑物规划预审、建设时间和用地情况等。

(二)多次与属地上星股份合作公司协商通过“三规”处理该校土地和房产的历史遗留问题。由于进行“三规”处理必须经过股东大会审议才能办理后续环节,上星股份合作公司担心把此事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会再次引发群众上访等不稳定的情况,因此,以该途径处理进程缓慢。

鉴于该校用地属于原沙井镇政府自征地后调配给第三方使用的土地,存在历史遗留问题,难以通过“三规”处理,且民办学校用地进行历史遗留处理在政策上难以突破。下一步,我街道将与区教育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区土地规划监察局和区公共物业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再行研究处理路径。

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办事处

2020月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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