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100购销合同印花税
阿地税发〔2014〕100号
阿拉善盟地方税务局
关于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各旗地税局、各征收管理分局:
现将?阿拉善盟地方税务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地税局关于印发〖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阿地税发〔2014〕71号)中对?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
第十条第一款购销合同核定比例作以下补充,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工业企业。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采购金额的8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销售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销售收入的10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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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货物流通企业。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采购金额的8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对批量销售货物的企业,销售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销售收入的8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三、建设施工企业。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采购金额的8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四、外贸企业。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采购金额的8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销售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销售收入的10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销售收入的10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以上补充规定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二○○五年八月四日
主题词:印花税 核定 管理 办法 补充 通知
阿拉善盟地方税务局办公 ……此处隐藏2193个字……p>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纳税义务人为立合同人,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9、财产保险合同
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按保险费收入千分之一贴花,纳税义务人为立合同人,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10、技术合同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三贴花,纳税义务人为立合同人。
11、产权转移书据
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 ,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纳税义务人为立据人。
12、营业帐簿
生产、经营用帐册,记载资金的帐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万分之五贴花,纳税义务人为立帐簿人。
13、权利、许可证照
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其他帐簿按件贴花五元,纳税义务人为领受人。
第五篇:印花税税率
一、购销合同 0.3‰
二、加工承揽合同 0.5‰
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0.5‰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0.3‰
五、财产租赁合同 1‰
六、货物运输合同 0.5‰
七、仓储、保管合同 1‰
八、借款合同 0.05‰
九、财产保险合同 1‰
十、技术合同 0.3‰
十二、营业帐簿
1.记载资金的帐簿0.5‰
十三、权利、许可证照 每件5元